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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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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依法取得市级、区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住宅合作社。 2.提交住宅合作社年度年检报告书,报告书内容完整,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内部建设情况、接受监督管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总结和计划、监事会意见等 。 3.年度工作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财务管理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来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 ||
办理时间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2:00; 中午12: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2层工程建设服务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7888929【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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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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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14083000 | 事项编码 | TEKFQ1116F00000091311101408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KFQ1116F00000091311101408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7888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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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1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在市民政局注册的社会组织由市住房建设委办理,在区民政局注册的社会组织由区住建委(房管局)办理。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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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年度工作报告书内容完整;2、年度工作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3、财务管理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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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住宅合作社年度年检报告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审核要点:1、年度工作报告书内容完整;2、年度工作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3、财务管理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展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令)【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年度工作报告书内容完整;2、年度工作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3、财务管理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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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 | 1、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2、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住宅合作社年度年检报告书,报告书内容完整 。2.年度工作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3.财务管理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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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 | 年检初审结论(合格、不合格、基本合格) |
审查标准 1.住宅合作社年度年检报告书,报告书内容完整 。2.年度工作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3.财务管理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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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0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住宅合作社年检初审结果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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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住宅合作社年检初审结果 | |
结果名称 | 住宅合作社年检初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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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住宅合作社年检初审结果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一年 |
无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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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对住宅合作社年度检查进行初审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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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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