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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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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市体育局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的复函》(京审改办函〔2020〕4号)文件规定,该事项审查与决定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市体育局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的复函》(京审改办函〔2020〕4号)文件规定,该事项审查与决定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来源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2、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符合法定形式; 3、各材料期限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4、材料符合要求,决定予以进行登记;材料不符合要求,决定不予进行登记。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2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788564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2层综合窗口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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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总咨询服务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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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1033002000 | 事项编码 | TEKFQ1116F000000933001033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KFQ1116F000000933001033002000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2层社会事务服务区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67885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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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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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此材料须在官网下载,填写完整,A4纸打印,字迹清晰,原件1份。【展开】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告知承诺申请书 1、官网下载; 2、文书一式两份,政府部门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3、须填写的内容清晰准确,齐全有效。【展开】 |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推出本市第五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2〕3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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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不在职权范围,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材料齐全,受理。 |
审查标准 1、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来源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0.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符合条件,做出决定准予发证;不符合条件,做出决定不予发证。 |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加盖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关于同意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改变用途的函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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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关于同意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改变用途的函 | |
结果名称 | 关于同意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改变用途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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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关于同意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改变用途的函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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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第382号(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七条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请问对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是否收费? |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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