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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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第二十四条 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3、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日:8:30-17:3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需预约)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62662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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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70000976150300018200200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内资由区级负责审批,中外合资由市级审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领取经营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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