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公安中心:工作日:08:30-11:30,(延时)11:30-13:30,下午13:30-17:00,(延时)17:00-18:00;周六日延时服务:09:00-16:00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分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37号一层8-14号窗口
即办件
1111000000002904973111007032007
其他行政权力
上级授权
无数量限制
全市
国家级垂管系统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来源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2、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5、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6、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信息
自办件
1(工作日)
0.3(工作日)
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无
收费
是
否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法定机关
区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