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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编码: | 1111022700009821273110730006000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发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六章 第三十条 一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及总局授权的其他单位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报总局备案后实施。 管理办法中应当明确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单位,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期限以及公示的方式和范围等。【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1)第一章 第一条 为鼓励本市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范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授予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当前总局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的调整、变化及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等级称号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第七条 北京市体育局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授予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和一定范围内的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第八条 北京市体育局授权东城区体育局、西城区体育局、朝阳区体育局、海淀区体育局、丰台区体育局、石景山区体育局、门头沟区体育局、房山区体育局、通州区体育局、顺义区体育局、昌平区体育局、大兴区体育局、平谷区体育局、怀柔区体育局、密云区体育局、延庆区体育局管理相应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授予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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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进行确认 | 怀柔区体育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对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进行确认 | 怀柔区体育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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