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22700009780XL3110208023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无 | |
处罚的行为 | 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 ||
处罚的种类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处罚的幅度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4条】【第2款】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25条】【第1款】【第6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第25条】【第2款】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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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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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立案 | |||
检查 | 暂无【展开】 | 暂无【展开】 | |
立案 |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展开】 | 立案审批文书【展开】 | |
调查决定 | |||
调查 |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调查和保存证据【展开】 | 调查笔录、证据文书【展开】 | |
告知 | 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展开】 | 告知书【展开】 | |
决定 |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展开】 | 行政处罚决定书【展开】 |
设定依据
无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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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4条】【第2款】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25条】【第1款】【第6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第25条】【第2款】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