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01
11110227000097949G
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或延续
11110227000097949G300011712300202
11110227000097949G3000117123002
0
c97b000a-d738-4a40-87a2-35fffb3204ba
5186584c-bb59-4746-beb6-92dc3b9458d5
3
01
怀柔区水务局
110116000000
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2:00 - 13:0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综合窗口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十一条 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排水户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且未发生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有效期届满30日前,排水户可提出延期申请,经原许可机关同意,不再进行审查,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延期5年。第十二条 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02","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污水排水管网\"]","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ff44e619-1d96-4d87-bcbf-b1a1f334aaa5","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CONSTRUCTION_EXPANSION":"1","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水务局","POWER_NAME":"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ITEM_ATTRIBUTE":"01^04^05^06^10^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1704202","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0","POWER_ATTRIBUTE":"1","ONLY_ID":"764c4143-eefc-46c1-8e0f-849d8b0b9e0a","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北京市水行政审批系统","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1^2^3^4^5^6^9
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67282009501&bizMode=normal&openRouteEnvFlag=prod;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67282009501&bizMode=normal&userType=legal&openRouteEnvFlag=prod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或延续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实地勘察及检测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实地勘察及检测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十一条 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排水户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且未发生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有效期届满30日前,排水户可提出延期申请,经原许可机关同意,不再进行审查,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延期5年。第十二条 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2:00 - 13:0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68749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1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17123002 事项编码 11110227000097949G3000117123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7000097949G300011712300202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9687498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市级:市水务局负责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六城区以及昌平区回天地区范围内的排水许可审批。 区级:昌平区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房山区水务局、怀柔区水务局、门头沟区水务局、密云区水务局、平谷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通州区水务局、延庆区水务局,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分别受理本区域的排水许可审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2.申报材料内容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封面位置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变更或延续)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或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申请表内申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需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 2.申请单位是物业公司的,“排水项目名称”应按照所服务单位名称(例如XX小区、XX学校、XX公司)填写; 3.办理类型至少勾选填写一项,若勾选变更需填写企业变更登记时间; 4.联系电话中移动电话为必填项; 5.办理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延续仅受理还有3个月到期,有效期届满30日前的办理延续的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变更仅受理在工商登记变更30日内办理变更的排水户。【展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展开】【展开】
排水户承诺书(变更或延续)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1.申请前1年内因排水相关问题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立案查处的排水户,需按重新申请办理排水许可。【展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2.申报材料内容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封面位置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的,接收申请材料;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的,不接收申请材料。

    审查标准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变更或延续)的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1.需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时,办理时间需要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且不足3个月;2.排水许可证中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排水许可证基本信息变更(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人变更);3.申请前1年内涉排水方面未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或立案查处;4.非施工降水、临时排水。申报事项符合受理条件、行使内容规定范围,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标准和申请材料总要求。【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证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4.申报事项符合受理条件、行使内容规定范围,申报材料符合申请材料受理标准和申请材料总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变更或延续)的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1.需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时,办理时间需要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且不足3个月;2.排水许可证中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排水许可证基本信息变更(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人变更);3.申请前1年内涉排水方面未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或立案查处;4.非施工降水、临时排水。申报事项符合受理条件、行使内容规定范围,申报材料符合申请材料受理标准和申请材料总要求。【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个工作日进驻部门人员《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正副本)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符合申请材料受理标准和申请材料总要求。【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制证0个工作日进驻部门人员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副本)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
结果名称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pdf
有效时间当次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结果名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pdf
有效时间见结果文书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副本)
结果名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副本)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副本).pdf
有效时间5年

【行政法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展开】

是否收费:

1、问:排水平面图纸如何绘制?
答:依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电脑绘制排水平面示意图,图中应有如下要素: 排水户所在位置(附近路网标示)、指北针、排水预处理设施位置、排水走向及接入井的位置。如排水户有项目施工图纸,有上述要素,则复印即可。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