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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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即办件
1111000000002904973111007032008
其他行政权力
上级授权
无数量限制
全市
国家级垂管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1(工作日)
0.3(工作日)
无
收费
否
否
无
窗口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区公安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依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六十七条)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结果:申请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事项属于区交通支队职责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办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通知补正。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3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办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办理结果: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一、申请人身份证件
(一)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的
(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
1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2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团级及以上说明文件本人住所证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指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三)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1且已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
港澳居民居住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2未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
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说明材料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3非中国籍人员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住宿登记说明材料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四)申请人为台湾地区居民
1且已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
台湾居民居住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2未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
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说明材料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五)申请人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说明材料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六)申请人为外国人的
3、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说明材料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七)申请人已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八)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
1、外交部核发的有效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三、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3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
其他要求:(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相当于1英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北京市卫健委确定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已通过网上转递传输信息的,免于提交纸制版证明;
五、委托代理人代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代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授权委托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网上委托的,免于提交纸质委托书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收费
收费标准:
10元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4]2955号)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对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发放驾驶证时,收取驾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7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1.问:机动车驾驶人因身体条件变化应多少日内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答: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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