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人可以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本市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或零就业家庭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或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 (二)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三)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再次享受补贴人员需实现灵活就业满3个月),并按规定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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