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22678899335013113249152000 | 服务对象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一层综合窗口5-10号窗口 | ||
受理条件 | 您要开一家“卫生站”,首先应具有一处合法的经营场所,选址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建议在新建小区、新城区域、农村地区选址;其次,您的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卫生、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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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设定依据
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