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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平谷区马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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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人民政府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请家庭应当填写《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授权区医疗救助主管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同时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以下证明材料: ①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③年度收入证明和相关财产证明。 ④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⑤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以及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 ⑥其他证明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对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 ||
办理时间 | 平谷区马坊镇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2:00; 中午12: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平谷区马坊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北区金河街1号西配楼128室综合窗口2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099544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北区金河街1号西配楼128室综合窗口1【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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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北区金河街1号西配楼128室综合窗口4【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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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36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226000113355C5000736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6000113355C5000736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人民政府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北区金河街1号西配楼128室综合窗口1 电话查询:(010)60999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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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60995446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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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居民户口簿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内容清晰完整,页面无折损、污迹 2.与登记表及声明书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一致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全部家庭成员需提交,且真实有效【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
二 | 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全部家庭成员授权,且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三 | 年度收入和对应财产材料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全部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凭证,真实有效【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四 | 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医疗机构级别 2.重大疾病诊断 3.盖章【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五 | 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家庭成员本人医疗费用【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或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家庭成员本人医疗费用【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
六 |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费用结算分割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家庭成员本人发生的费用【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七 | 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补充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其他佐证收入、财产、医疗费用情况材料【展开】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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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备予以受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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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5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人员 | 完成审核 |
审查标准 社保所通过信息核对等方式,完成信息核对等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调查核实,并在村居委会完成第一次公示。街乡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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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完成审批 |
审查标准 复核材料,在村居委会完成第二次公示。【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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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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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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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不予批准决定书.jpg |
有效时间 | 做出不予批准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 |
无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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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 本市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展开】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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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章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部划转至医保局)【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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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 |
指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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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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