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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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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密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的医疗补助 (一)经组织批准随军无经济收入的军队退休干部家属、遗属的医疗费用,由军队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制定。其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照安置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各地安置管理部门对已经接收的军队退休干部的无经济收入家属、這属要统一进行核实确定。“无经济收入”是指个人没有任何劳动报酬来源,生活费用完全依靠军队退休干部负担,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定期抚恤金,领取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国家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主要包括:随军队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无经济收入的配偶(含安置后再婚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满18周岁,经鉴定确实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子女;经原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批准随军供养的无经济收入的父母。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由县(市)民政部门逐级审核,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2004年1月1日以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其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由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审核后向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地安置管理部门移交有关手续。(来源:《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1、提交申请材料,书写完整,内容表达完整; 2、提交相关证件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密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1:30; 下午: 13:30 - 17:3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密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密云区康居路9号院10号楼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所(408室)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07028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康居路9号院10号楼北京市密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所(408室)【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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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0522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228MB1626355Y311052200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8MB1626355Y3110522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密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退休军休干部家属、遗属办理待遇需提交的军休干部材料信息涉军涉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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