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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密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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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区公安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备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备案要求。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备案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如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允许当场补正。《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 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 ||
办理时间 |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04547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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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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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07029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4011311100702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40113111007029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区公安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9045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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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市局网上办理系统正在升级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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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保卫机构备案 | |||||||||
(一) | 治安重点单位保卫机构、保卫人员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已确定为治安重点单位。 2.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备案人签章; ( 签章是指:备案人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所盖章必须是备案人公章,不得使用注册专用章。) 3.申请材料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 4.申请企业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请材料均应为 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5.凡申请材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备案人签章。【展开】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展开】 | 【展开】 |
(二) | 重点单位确认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已确定为治安重点单位。 2.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备案人签章; ( 签章是指:备案人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所盖章必须是备案人公章,不得使用注册专用章。) 3.申请材料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 4.申请企业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请材料均应为 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5.凡申请材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备案人签章。【展开】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二)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 (三)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四)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六)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 (七)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 (八)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九)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一般规定和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特别规定。【展开】 | 【展开】 |
(三) | 治安保卫责任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已确定为治安重点单位。 2.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备案人签章; ( 签章是指:备案人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所盖章必须是备案人公章,不得使用注册专用章。) 3.申请材料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 4.申请企业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请材料均应为 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5.凡申请材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备案人签章。【展开】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五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展开】 | 【展开】 |
二、治安保卫人员备案 | |||||||||
(一) | 治安保卫人员备案需提供:治安重点单位保卫机构、保卫人员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已确定为治安重点单位。 2.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备案人签章; ( 签章是指:备案人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所盖章必须是备案人公章,不得使用注册专用章。) 3.申请材料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 4.申请企业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请材料均应为 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5.凡申请材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备案人签章。【展开】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展开】 | 【展开】 |
(二) | 北京市保卫人员工作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已确定为治安重点单位。 2.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备案人签章; ( 签章是指:备案人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所盖章必须是备案人公章,不得使用注册专用章。) 3.申请材料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 4.申请企业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请材料均应为 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5.凡申请材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备案人签章。【展开】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展开】 | 【展开】 |
(三) | 治安保卫机构负责人任命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已确定为治安重点单位。 2.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整洁,逐份备案人签章; ( 签章是指:备案人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所盖章必须是备案人公章,不得使用注册专用章。) 3.申请材料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 4.申请企业填报的表格和编写的申请材料均应为 A4规格纸张,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原件按原尺寸提供; 5.凡申请材料应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备案人签章。【展开】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五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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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主责民警 | 备案材料符合备案要求受理;不符合要求且不按要求补正的不受理 |
审查标准 (1)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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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备案审批通过 |
审查标准 治安保卫机构设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情况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5个工作日 | 主责民警 | 1、治保人员机构备案回执单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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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治保人员机构备案回执单 | |
结果名称 | 治保人员机构备案回执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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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治保人员机构备案回执单.docx |
有效时间 | 行政相对人申请变更前长期有效 |
无
【行政法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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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如何快速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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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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