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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密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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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大件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 ||
办理时间 |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08037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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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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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8206001 | 事项编码 | 12110000400709166J3000118206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110000400709166J3000118206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zclic.tpri.org.cn/licweb/login.html 现场查询: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查询:(010)6908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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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区级办理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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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含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行驶证(临时行驶车号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此表仅涉及线下申请提交,线上申请按照系统中表格填写。 2、申请人填写信息完整,并且真实有效,申请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一)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 (二)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型物件运输的; (三)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许可: (一)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二)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三)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展开】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展开】 |
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一、 证件扫描清晰 二、 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三、需PDF格式文件【展开】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展开】 | |
企业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授权委托书需要写明委托办理事项。2.授权委托书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签字。4.明确被委托人及被委托单位名称及车辆号牌。【展开】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展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一、扫描清晰 二、扫描成PDF格式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包含大件运输资质【展开】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展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一、扫描清晰 二、扫描成PDF格式 三、车辆行驶证或临时牌照车辆号牌与申请表中填写车辆号牌一致 四、临时牌照在有效期内 五、临时牌照中如有牵引车号牌,牵引车号牌需与牵引车行驶证号牌一致。【展开】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
二 | III类大件运输提供:护送方案(含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内容。)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一、含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 二、送车辆配置方案(需有2辆护送车辆) 三、护送人员配备方案(配备3名护送人员,同时负责四个岗位) 四、护送路线情况说明 五、护送操作细则 六、异常情况处理内容【展开】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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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受理人员 | 分别生成电子版《受理通知书》、《补齐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及理由。 |
审查标准 (一)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二)申请内容与现场勘查结果相符。 (三)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四)III类大件运输提供护送方案中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符合实际情况。 (五)运输路线涉及的城市道路管理单位、公路分局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意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2.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3.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5个工作日 | 审查人员 | 《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1.运输的货物为不可解体物品;2.承运人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资格; 3.承运人未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4.运输车辆符合要求; 5.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确保许可线路超限运输车辆安全通行。 6.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需要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并做护送方案。^【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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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发证人员 | 1、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2、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不予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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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 |
结果名称 |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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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跨省超限运输通信证样式.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不予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不予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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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不予许可决定书.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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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展开】 |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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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59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可以网上申请办理? |
---|
可以。 |
指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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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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