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22856361642303110211165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处罚的行为 |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第66条】【第2款】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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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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