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0
11100000MB0223044J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11100000MB0223044J3001030034000
0
dfbc4c48-b43a-40dc-af71-c03f4b2bab29
f3b45733-5afd-4ee7-974a-a7c64b29c248
3
10
密云区税务局
110118000000
第一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1号一层综合窗口
1、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信息变更,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3、经纳税人申请,也可由税务机关发起变更。其中,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业主姓名、经营范围不能由税务机关发起。4、即时办结。5、无需报送资料。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99","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1","CROSS_AREA":"","ISSHOHCENTER":"","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03","YWBLX_ID":"f3b45733-5afd-4ee7-974a-a7c64b29c248","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CONSTRUCTION_EXPANSION":"0","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DATA_FLAG":"","BUSINESS_APPROVAL_DEPT":"国家税务总局","POWER_NAME":"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ITEM_ATTRIBUTE":"01^04^05^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金税三期系统","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L9000400","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0","POWER_ATTRIBUTE":"1","ONLY_ID":"993d71ea-6c9e-4849-945b-a1b6bfed59e0","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1125"}
[]
2
1^2
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信息变更,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3、经纳税人申请,也可由税务机关发起变更。其中,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业主姓名、经营范围不能由税务机关发起。4、即时办结。5、无需报送资料。
办理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1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6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1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s://12366.chinatax.gov.cn/wap/pages/index.html【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1030034000 事项编码 11100000MB0223044J300103003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00000MB0223044J3001030034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第一税务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