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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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密云区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申请发放补贴的案件由受理机构指派,申请人为被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人员,案件承办法律援助人员符合资质及执业年限要求,案件已经办理完毕,形成裁判性文书或和解、调解协议,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申请人需提供符合《法律援助法》《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案卷及承办法律援助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 ||
| 办理时间 |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04014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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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512002000 | 事项编码 | 11110228000029356W3000512002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8000029356W3000512002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密云区法律援助中心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特别说明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案卷所包含的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谈话笔录、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阅卷笔录或相关的证据材料、代理词、庭审记录/庭审笔录、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以及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等材料应能够反映承办人员接受委托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并于案件办结之日起30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缺项的,应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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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案卷所包含的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谈话笔录、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阅卷笔录或相关的证据材料、代理词、庭审记录/庭审笔录、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以及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等材料应能够反映承办人员接受委托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并于案件办结之日起30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缺项的,应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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