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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区公安分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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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延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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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区公安分局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五层综合窗口
第三十九条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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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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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区公安分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第三十九条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办理时间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五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14055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五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09125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90572300010912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905723000109125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区公安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9140554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区级受理、区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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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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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及数量的说明(含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说明)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材料无缺页、符合材料申报要求并加盖公章; 2、核对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展开】
经办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纸质/原件/1份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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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发《受理通知书》或《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2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予以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批准决定书》。

    审查标准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外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结果名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结果样本.jpg
有效时间15天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国务院令2002年第344号发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展开】

是否收费:

1、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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