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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2290001177359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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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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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区发展改革委
110119000000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四层综合窗口
《典当行年审办法》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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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年审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典当行年审办法》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四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14245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4层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1033016000 事项编码 1111022900011773593111033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900011773593111033016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bmfw.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
现场查询: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4层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69142453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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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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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场所证明文件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典当企业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展开】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展开】
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材料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如实提供。【展开】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展开】
企业基本信息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如实填报。【展开】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展开】
整改报告现场检查整改材料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如实完整提供。【展开】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展开】
申请人证照相关证照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须加盖典当行公章。【展开】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展开】
企业情况企业自身情况报告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如实填报,签字盖章。【展开】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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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或进驻部门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满足《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市金融监管局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相关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申请材料。【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20个工作日进驻部门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符合审核要求,予以审核批准;不符合审核要求,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

    审查标准

    《典当行年审办法》第八条典当行年审的基本程序是:
    (一)典当行向省级经贸委提交年审材料;
    (二)省级经贸委受理年审材料并进行审核;
    (三)省级经贸委在通过年审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印章,并注明通过类型(A、B);
    (四)省级经贸委发还《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或进驻部门人员

    1、典当企业年审公告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典当企业年审公告
结果名称典当企业年审公告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典当企业年审公告(样本).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监督管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国家授权由地方实施监督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授权地方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组织。
【展开】
【规范性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依据名称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十三)压实各方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内典当行实施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落实。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委托地市级、县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审等部分监管工作。同时,建立专职监管员制度,专职监管员的人数、能力要与被监管对象数量相匹配。(十九)减轻企业负担。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每年选取1/3的典当行进行年审,三年内实现年审全覆盖,减轻典当行年审负担。同时,年审期限延长为6个月,起止时间为次年4月1日至9月30日。【展开】

是否收费:

1、咨询电话
6914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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