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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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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典当行年审办法》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办理时间 |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四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14245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4层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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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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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33016000 | 事项编码 | 111102290001177359311103301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900011773593111033016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bmfw.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 现场查询: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4层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69142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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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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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场所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典当企业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展开】 | 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 | 【展开】 |
二 | 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材料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如实提供。【展开】 | 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 | 【展开】 |
三 | 企业基本信息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如实填报。【展开】 | 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 | 【展开】 |
四 | 整改报告现场检查整改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如实完整提供。【展开】 | 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 | 【展开】 |
五 | 申请人证照相关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须加盖典当行公章。【展开】 | 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 | 【展开】 |
六 | 企业情况企业自身情况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如实填报,签字盖章。【展开】 | 第七条典当行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证照: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或进驻部门人员 | 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满足《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市金融监管局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相关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申请材料。【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20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 符合审核要求,予以审核批准;不符合审核要求,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 |
审查标准 《典当行年审办法》第八条典当行年审的基本程序是:(一)典当行向省级经贸委提交年审材料; (二)省级经贸委受理年审材料并进行审核; (三)省级经贸委在通过年审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印章,并注明通过类型(A、B); (四)省级经贸委发还《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或进驻部门人员 | 1、典当企业年审公告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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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典当企业年审公告 | |
结果名称 | 典当企业年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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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典当企业年审公告(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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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监督管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国家授权由地方实施监督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授权地方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组织。【展开】 |
【规范性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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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十三)压实各方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内典当行实施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落实。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委托地市级、县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审等部分监管工作。同时,建立专职监管员制度,专职监管员的人数、能力要与被监管对象数量相匹配。(十九)减轻企业负担。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每年选取1/3的典当行进行年审,三年内实现年审全覆盖,减轻典当行年审负担。同时,年审期限延长为6个月,起止时间为次年4月1日至9月30日。【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咨询电话 |
---|
69142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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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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