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和高效服务 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发挥作用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日期:2022-08-23 17:00

   群众无小事,居住小区配套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事关居民的切身利益,与幸福感紧密相连。居住项目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移交逐渐在民生领域拥有较高关注度,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交即交”、使用权与产权的统一,更是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产权登记方面,按照原有模式,居住项目建设单位代建的公共服务设施需办理完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后,才能与接收单位办理后续产权过户手续,存在办理时间长、流程复杂的问题,且存在建设单位配合度低导致产权迟迟得不到妥善移交的情况。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接收单位普遍有直接一步到位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呼声,但苦于无据可依一直只能按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的流程办理。

  2022年5月,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城镇居住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接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此类问题的解决带来了转机。按照《指导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在完成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竣工验收手续后,其接收单位可直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大大缩减了原有流程。近日,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接收单位直接办理了由建设单位代建配套幼儿园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该业务为《指导意见》出台后大兴区办理的首个案例。

  流程的优化、时限的缩短,从建设单位角度看,减少了产权移交中的人力成本;从接收单位角度看,降低了“有钥匙没房本”的风险;从居住小区居民的角度看,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从政府的角度看,国有资产的安全得到了保证。下一步,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政策精神积极主动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助力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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