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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本市以用户视角为导向,场景应用为牵引,依托市政务服务网,将涉及困难人员关联性强、办事需求大、办理频率高的公共服务事项集成为具体场景,打通业务系统、构建联办模式、共享数据资源,推进困难人员救助帮扶业务跨部门集成办事,不断增强困难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关联本市11家单位,共计22个公共服务事项,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向专项救助帮扶延伸,采用高频事项串联办理、低频事项宣传引导的方式集成办理。本市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含生活困难补助)、低收入家庭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的困难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一、登录注册
用户登陆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点击【登陆个人中心】。
已注册用户可选择账号登录,输入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图形验证码,点击【登录】。未注册用户点击【立即注册】。
二、进入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专区
在首页找到专题专栏,点击【更多】,找到【办好一件事】,点击进入。
在"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中找到困难人员救助,点击【立即办理】,进入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专区。
三、申请办理
(一)用户点击【一键办理】
(二)承诺及授权
用户申请特困人员认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事项需履行授权核对全部家庭成员信息、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并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三)选择办理事项
用户根据情景引导选择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联办事项。申请特困人员认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事项未通过将不再继续办理用户勾选的其他专项救助业务。
备注:部分专项救助需在规定日期内申请。
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开展时间:一般在10月底前
清洁能源自采暖补贴开展时间:一般在9月底前
燃煤自采暖救助开展时间:一般在9月底前
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开展时间:一般在9月底前
(四)按照提示填报家庭信息
四、查看进度
登陆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后,点击【账户名】,进入到我的主页。
点击【办件进度】查看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联办事项申请进度。
五、办理结果
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办理结果按照单事项办结顺序依次反馈,当全部联办事项办结后系统将提示如下:
联办事项中的单事项审批通过,则系统提示如下:
联办事项中的单事项审批未通过,则系统提示如下: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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