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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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企业从事或终止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的,应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来源:《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交办水函〔2019〕681号第三条第一款) 2.企业新增集装箱船、普通货船投入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或船舶终止经营的,应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来源:《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交办水函〔2019〕681号第三条第一款) 3.企业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经营,需至少拥有1艘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五星红旗船舶;(来源:《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交办水函〔2019〕681号第三条第一款) 4.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经营者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应向原备案机关备案;(来源:《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交办水函〔2019〕681号第三条第一款) 5.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6.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营业执照所载内容一致; 7.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营业证照所载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95;(010)8915092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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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1604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4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4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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