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2
10
11110000000021063W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4700001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47000
0
15227214-ab4a-4635-b005-61d73237ade0
a9df3ac3-4998-48f2-af25-e4483501cad9
2
10
市交通委
110000000000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一、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业结束一年后,由运营单位组织作业单位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进行后评估;(来源《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7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结束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后评估结论表明施工作业或经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影响较小或运营单位认为影响可接受;施工作业对运营产生影响的,经采取措施后影响已消除或运营单位认为影响可接受; 三、运营单位认可后评估结果,并出具同意备案的意见; 四、材料完整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99","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轨道交通\", \"地铁\", \"轻轨\", \"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ed02ca1c-e125-4eda-8c9b-6da358c1a88f","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1","DATA_FLAG":"","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交通委员会","POWER_NAME":"对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施工作业后评估结果进行备案","ITEM_ATTRIBUTE":"04^05^07^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系统","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L1602400","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d738832d-5ee9-40df-918a-980d3ea1c3a6","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2
http://zwy.jtw.beijing.gov.cn/ows/app/track/unit/track_security_construction_sub/80498b967fb04d508b9fdce76673f0d2/manage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一、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业结束一年后,由运营单位组织作业单位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进行后评估;(来源《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7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结束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后评估结论表明施工作业或经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影响较小或运营单位认为影响可接受;施工作业对运营产生影响的,经采取措施后影响已消除或运营单位认为影响可接受; 三、运营单位认可后评估结果,并出具同意备案的意见; 四、材料完整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间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

gdsbssc@bjjtw.gov.cn【展开】

咨询电话:

(010)8915029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网址:

http://www.beijing.gov.cn/hudong/yonghu/static/jtw/zixun/【展开】

基本编码 111016047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4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47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zwy.jtw.beijing.gov.cn/ows/app/matter/manage
电话查询:(010)55530974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规范,运营单位对作业后评估的意见要有单位公章【展开】《北京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政务服务事项》(京交设施发〔2021〕5号) 第三章 第十二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后评估作业备案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作业后评估专家意见; 3.运营单位对作业后评估结论的意见【展开】【展开】
作业后评估评审专家意见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有专家签字【展开】《北京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政务服务事项》(京交设施发〔2021〕5号) 第三章 第十二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后评估作业备案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作业后评估专家意见; 3.运营单位对作业后评估结论的意见【展开】【展开】
运营单位对作业后评估结论的意见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加盖公章【展开】《北京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政务服务事项》(京交设施发〔2021〕5号) 第三章 第十二条 北京市轨道交通后评估作业备案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作业后评估专家意见; 3.运营单位对作业后评估结论的意见【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一)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二)对申请不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补正通知书》, 跨区转办、申办人申请材料不齐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三)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审查4个工作日处室初审人员(一)符合核对标准的,签署通过意见,转至处室主要领导; (二)不符合核对标准的,签署不通过的意见处室主要领导。

    审查标准

    (一)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人为作业单位会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三)运营单位关于施工作业后评估结论书面意见中明确同意备案
    【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2个工作日处室主要领导(一)符合核对标准的申请,作出给予备案的决定,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 (二)不符合核对标准的申请,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

    审查标准

    (一)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人为作业单位会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三)运营单位关于施工作业后评估结论书面意见中明确同意备案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线上申请的通过网络自动告知送达)

    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准予备案通知书(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

    2、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不予备案通知书(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准予备案通知书(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
结果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准予备案通知书(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5、备案类:准予备案通知书(市级) - 副本.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不予备案通知书(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
结果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不予备案通知书(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后评估结果备案)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5、备案类:不予备案通知书(市级).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第一款,从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出现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第二款,结束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评估认为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展开】

是否收费:

1、办理此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