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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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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我国境内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可以申请办理签证专办员卡。(来源:《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文旅国际发〔2020〕8号,第二条第二款)2.文化和旅游部建立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称“管理系统”)。出境旅游组团社通过管理系统办理签证专办员卡的申领、换发、补领和取消等业务。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对本地区签证专办员卡有关的业务信息进行核验上报。文化和旅游部通过管理系统对全国签证专办员卡有关的业务信息进行最终核验。(来源:《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文旅国际发〔2020〕8号,第三条)3.出境旅游组团社申领新的签证专办员卡,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相关信息材料进行核验后上报。文化和旅游部负责相关信息的最终核验工作,并于每月底统一制发全国当月申领的签证专办员卡。签证专办员卡有效期为3年。(来源:《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文旅国际发〔2020〕8号,第五条)。4.网上提交成功即视为受理。材料要求:人员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照片符合标准。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一层A区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65;(010)8915005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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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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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22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7861412002022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7861412002022001000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zwfw.mct.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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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一)每家出境游组团社最多可申报5名签证专办员。(二)欧盟成员国、韩国、朝鲜、马里、佛得角、加纳、黑山等国家要求每家中国出境游组团社的签证专办员中最多有2人办理这些国家的旅游团签证。请在这些国家之后的“备注”栏中每个最多填报2名签证专办员。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按文旅部要求必须直接发放签证专办员卡。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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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取得出境旅游许可后尚未开通“出境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的旅行社需先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开通该系统账号。开通账号后可,企业才可通过系统申请取得“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申请开通账号需提交:《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开通“出境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申请书》(企业自行编写打印并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企业中文和英文名称、许可证编号,正式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开通“出境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的申请)。 2.新申领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需在“出境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中填报证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并提交申请,无需提供实体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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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片是否为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艺术照、自拍、翻拍的照片不符合要求); 2.着装是否为正装(羽绒服、毛衣、休闲装不符合要求); 3.不得带帽子、墨镜和其他装饰物;4.是否为签证专办员本人证件照;5.是否满足证件照规格要求:2寸证件照或小2寸证件照均可。2寸规格:宽413像素X高626像素(35毫米X53毫米)。JPE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应不小于150KB,不大于260KB。【展开】 | 《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服务系统的填报要求。【展开】 | 签证专办员本人证件照,证件照规格要求:2寸证件照或小2寸证件照均可。2寸规格:宽413像素X高626像素(35毫米X53毫米)。JPE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应不小于150KB,不大于260KB。【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取得出境旅游许可后尚未开通“出境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的旅行社需先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开通该系统账号。开通账号后可,企业才可通过系统申请取得“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申请开通账号需提交:《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开通“出境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申请书》(企业自行编写打印并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企业中文和英文名称、许可证编号,正式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开通“出境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的申请)。 2.新申领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需在“出境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中填报证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并提交申请,无需提供实体材料。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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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提交申请 |
审查标准 人员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照片符合标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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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系统自动受理 | 网页显示成功提交待审核。 |
审查标准 网上提交成功即视为受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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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部门审批人员 | 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批;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请。 |
审查标准 信息填报完整有效,上传的个人照片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办理。我局仅负责初审转报,由文化和旅游部审批、制卡。【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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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5个工作日 | 部门审批人员 | 1、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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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 | |
结果名称 | 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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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结果样本.png |
有效时间 | 三年 |
无
【部门规章】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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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文旅国际发〔2020〕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文化和旅游部建立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称“管理系统”)。 出境旅游组团社通过管理系统办理签证专办员卡的申领、换发、补领和取消等业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对本地区签证专办员卡有关的业务信息进行核验上报。 文化和旅游部通过管理系统对全国签证专办员卡有关的业务信息进行最终核验。【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如何登录签证专办员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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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https://zwfw.mct.gov.cn/)完成“法人注册”并登录该门户网站,选择“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申办”,即可进入“文化和旅游部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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