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1
1111000000002001X1
北京市档案局
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省级权限)
1111000000002001X12000175102002
0
1cf59ded-1395-44de-ac86-3af03d8001b9
e9ee2e68-a9f9-4903-b679-cb901f2e7b70
2
01
市档案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档案局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对现场提交或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清单确认材料无误的,应当场予以接收,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当场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未当场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经相关处(科)室审查认为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内容的,应在自出具《受理回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自出具《受理回执》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不予受理决定通知书》,列明不予受理具体理由。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 \"档案复制件出境审批\", \"档案复制件出境\", \"档案出境\"]","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2","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e9ee2e68-a9f9-4903-b679-cb901f2e7b70","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CONSTRUCTION_EXPANSION":"0","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1","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POWER_NAME":"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ITEM_ATTRIBUTE":"04^05^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5100701","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7b133237-fdab-4c4d-a8c2-e07de9d507a8","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1125"}
[]
2
1^2^3^4^5^6^9
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19472014402;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19472014402&userType=legal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省级权限)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档案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对现场提交或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清单确认材料无误的,应当场予以接收,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当场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未当场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经相关处(科)室审查认为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内容的,应在自出具《受理回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自出具《受理回执》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不予受理决定通知书》,列明不予受理具体理由。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556776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75102002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001X12000175102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001X12000175102002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档案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关于申请材料的介质说明: 1.如通过窗口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则应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 2.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则应提交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关于申请材料的介质说明: 1.如通过窗口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则应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 2.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则应提交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