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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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第九条 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注销等相关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或者逾期缴存。 单位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当依法退回。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每次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 第十一条 单位合并、分立时,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1、核对表内信息项是否填写完整; 2、核对个人缴存基数:不能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也不能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 3、核对单位缴存额与个人缴存额是否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4、核对表内人数合计与增加金额合计数是否准确。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2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方庄管理部: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B岛窗口;东城管理部: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83-84号窗口;西城管理部: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42-44号窗口;朝阳管理部: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咨询台;海淀管理部: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3层咨询台;中关村管理部: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西门二层咨询台;丰台管理部:丰台区南苑路7号五层公积金专区咨询台;石景山管理部: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层)咨询台;房山管理部: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9号楼咨询台;通州管理部:通州区吉祥园20号楼北侧咨询台;顺义管理部: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南楼三层公积金专区咨询台;昌平管理部:昌平府学路15号咨询台(昌平东关图书馆对面);大兴管理部:大兴区永华南里艺苑桐城9号行政办公楼二层咨询台;怀柔管理部: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2号一层(怀柔区不动产大厅北侧)咨询台;平谷管理部:平谷区建设西街17号院3号楼咨询台;密云管理部:密云区东源路31号咨询台;延庆管理部:延庆区恒安小区28号楼20号底商咨询台。(银行业务网点地址查询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展开】 网上咨询: http://gjj.beijing.gov.cn/【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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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11000040070983672112076007005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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