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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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1、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2、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六里桥窗口:(010)8915006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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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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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03008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111003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111003008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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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实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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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原件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首页盖章、骑缝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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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关于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的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人规范填写规范、能辨认清楚,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承诺书用A4纸打印,原件1份 4.有固定格式,材料按照样例固定模板填写; 5.申请人自备【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二 | 民办高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人规范填写制度文本、内容全面、能辨认清楚,信息真实有效; 2.制度备案内容全面、实事求是; 3.申请人用A4纸打印,原件1份 4.加盖公章,2页以上材料需同时加盖骑缝章; 5.无固定格式,已按照所给样例的内容要求进行逐一按序填写; 6.申请人自备【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三、在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时还需提供 | |||||||||
(一) | 民办高校备案事项告知承诺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申请人规范填写规范、能辨认清楚,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承诺书用A4纸打印,原件1份 4.有固定格式,材料按照样例固定模板填写; 5.申请人自备【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原件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首页盖章、骑缝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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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申报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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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 |
审查标准 1.对照申请条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办理条件2.对照申请材料清单,判断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综合窗口受理要点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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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备案 |
审查标准 1.对照申请条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办理条件2.对照申请材料清单,判断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审批人员审查要点【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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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
发证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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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 |
结果名称 |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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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一年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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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展开】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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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八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属于事后备案事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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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事后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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