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文物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进行备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管理办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规范(GB/T 22528—2008)》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应在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和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明确涉及遗产地各类行为管理要求以及禁止事项清单,科学核定并向社会发布文物本体和周边区域的游客承载量,配套编制游客管理应急预案及游客疏导方案,合理控制参观游览区游客数量,满足社会各界有序参观游览的需要; (二)管理办法办法已经通过了专家评审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来源:2006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公布施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657;(010)8915085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B岛206玻璃房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2901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506C211102901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506C211102901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文物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将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报材料从首都之窗下载模版,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2、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并刻成光盘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报材料从首都之窗下载模版,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2、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并刻成光盘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
|---|

无
无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