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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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文物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市级文物部门备案。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657;(010)8915085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B岛206玻璃房【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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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202900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506C2112029004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506C2112029004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市级文物部门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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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竣工备案应由工程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送; 2、所有材料均为A4幅面,打印或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一致,填写内容应完整,真实、有效,工程名称应与注册表名称一致; 4、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供PD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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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竣工备案应由工程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送; 2、所有材料均为A4幅面,打印或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一致,填写内容应完整,真实、有效,工程名称应与注册表名称一致; 4、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供PD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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