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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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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受理条件 | 1-申报提供的资料齐全,均须加盖公章 ,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2-报装范围属于我集团运营范围 3-符合《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 专用排水管线按照规划接入公共排水管网的,专用排水管线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排水许可后,应当到公共排水管网运营单位办理接入手续 4-符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得提供相应服务;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得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邮箱: BPFW@bdc.cn【展开】 咨询电话: (010)8915061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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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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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 112081002000 | 事项编码 | 9111000010142528642112081002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9111000010142528642112081002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614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并领取办理结果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 一 | 北京排水集团排水报装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报排水接入报装用户准确填写排水接入报装申请表相关信息 (2)申请单位信息需与盖章名称信息一致; (3)证件号码需按照证照类型提供对应的证照号码; (4)申报主体为法人请盖章;自然人请签字;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号需与所报项目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一致;如申报单位为自然人需填写房产证编号 (6) 如申请项目属于一会三函项目,需在申请项目信息中备注清晰一会三函文件内容及批准编号;【展开】 |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第三章第十六条 专用排水管线按照规划接入公共排水管网的,专用排水管线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排水许可后,应当到公共排水管网运营单位办理接入手续【展开】 | 【展开】 |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排水地址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范围内;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是否齐全; 4.复印件是否与原件内容一致; 5.纸质复印件1份,正本、附件、附图齐全,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展开】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展开】 | 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展开】 |
|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排水地址在产权文件附图范围内; 2.不动产权证附件、附图是否齐全; 3.复印件是否与原件内容一致; 4.纸质复印件1份,正本、附件、附图齐全,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展开】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展开】 | 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展开】 |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上述提供材料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无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或不受理 |
审查标准 1、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明项目2、属于我集团运营范围 3、符合《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规定; 4、材料齐全,填写完整,均须加盖公章 ,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排水报装登记受理单 |
审查标准 1、申请事项属于我集团运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办理范围;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均须加盖公章 ,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3、符合《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规定;【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北京排水集团登记受理决定书 |
| 送达方式 | |||
|---|---|---|---|
窗口领取 其他:电子邮件送达 | |||
无
| 北京排水集团登记受理决定书 | |
| 结果名称 | 北京排水集团登记受理决定书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北京排水集团登记受理决定书样本.pdf |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
| 依据名称 |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章第十六条 专用排水管线按照规划接入公共排水管网的,专用排水管线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排水许可后,应当到公共排水管网运营单位办理接入手续【展开】 |
|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十五条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得提供相应服务;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得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展开】 |
是否收费:否
| 1、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排水报装需要什么材料? |
|---|
| 排水报装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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