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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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办学方向、师资队伍、基本条件、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管理制度等符合要求,且不低于本科院校设置标准和本科专业设置标准。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第六条。 要求: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可行、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且当年有第一届本科生的高校。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邮箱: jw_xwb@jw.beijing.gov.cn【展开】 咨询电话: (010)89150066【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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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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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05109004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10510900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105109004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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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其他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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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齐全,格式填写规范,内容确保真实,规划可行有效。 所有申请材料双面打印,采用A4普通纸“无线胶订”或A3普通纸“对折骑缝装订”方式简装,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封面单位名称处、单位落款处须加盖公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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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关于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办学目标与定位清晰明确,教学条件齐全、师资队伍和科研基础具有一定实力,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健全,本科教学效果明显,能够有效地开展学位授予管理。【展开】 | 《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齐全,格式填写规范,内容确保真实,规划可行有效。 所有申请材料双面打印,采用A4普通纸“无线胶订”或A3普通纸“对折骑缝装订”方式简装,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封面单位名称处、单位落款处须加盖公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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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 |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可行、有效,申请人为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XX大学关于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报告》、《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和《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简况表》加盖学校公章。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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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3.5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人员 | 审查通过 |
审查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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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察 (不计时限环节) | 进驻部门人员 | 勘察通过 | |
审查标准 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有一定比例。能够开设本专业全部课程,课程设置合理,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授课,教学质量较高。自开始招收本科生以来,获得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学成果,出版一定数量的教材(教学用书)。 自开始招收本科生以来,出版了一定数量的专著、译著及学术论文。 实验室条件基本满足本科生教学与科研的需要;具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种类较为齐全。【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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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不计时限环节) | 进驻部门人员 | 评审通过 | |
审查标准 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有一定比例。能够开设本专业全部课程,课程设置合理,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授课,教学质量较高。自开始招收本科生以来,获得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学成果,出版一定数量的教材(教学用书)。 自开始招收本科生以来,出版了一定数量的专著、译著及学术论文。 实验室条件基本满足本科生教学与科研的需要;具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种类较为齐全。【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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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计时限环节) | 进驻部门人员 | 审议通过 | |
审查标准 召开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审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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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同意 |
审查标准 暂由各地区自行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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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0.1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
发证 | 0.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关于批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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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关于批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 | |
结果名称 | 关于批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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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XXX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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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学位〔2019〕2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学士学位授权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士学位授权按属地原则由省(区、市)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展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正)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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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正)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展开】 |
【规范性文件】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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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学位[1999]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地方人民政府所属高等学校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由高等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没有成立省级学位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教委(教育厅)负责审批。……【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一般何时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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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受理,但申请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保障当年本科生的切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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