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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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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2
到现场次数
6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此办结时限包括审查材料、考试结束后对外公布该批次成绩等工作环节。不包含报名排序时间,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制作证书时间(国家层面负责统一制作证书,市级总队层面领取证书后发放)。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此办结时限包括审查材料、考试结束后对外公布该批次成绩等工作环节。不包含报名排序时间,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制作证书时间(国家层面负责统一制作证书,市级总队层面领取证书后发放)。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职业编码:4-07-05-0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批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一、基本条件 (一)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二)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 考生报考年龄下限以《劳动法》规定就业年龄为基础,结合规范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进行核算;年龄上限以《劳动法》规定退休年龄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①相关职业: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消防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人民警察、保卫管理员、消防员、消防指挥员、消防装备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森林消防员、森林火情瞭望观察员、应急救援员、物业管理员、保安员、 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电工、安全员。 ②相关专业: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物联网应用技术、物业管理、保安、建筑设备安装、消防工程技木、给排水施工与运行。 ③相关专业: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保安、物业管理。 注:考生应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2:00-5: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接待服务大厅: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265864;(010)6021601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接待服务大厅【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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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接待服务大厅【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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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2047009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70436211204700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704362112047009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分中心、服务站、其他地点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是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26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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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依据规定要求,考试到场1次,取证到场1次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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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材料一律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截图电子版,大小适中,内容须清晰可见。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驳回,若经审核提供虚假材料,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并追究相关责任。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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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五级/初级工所需材料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上传应清晰无遮挡物。【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学历证书 | |||||||||
1、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 |||||||||
学历证书 | 申请人自备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学历证明应真实有效,不得随意变更、篡改修改。【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
学信网认证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学信网认证应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
2、学历若存在学历遗失的 | |||||||||
所在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无【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应盖有公章有效,复印件无效【展开】 | |
(三)、职业技能鉴定承诺书 | |||||||||
1 | 职业技能鉴定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个人承诺书应填写完整,填写清晰,不得涂改。【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展开】 |
二、申报四级/中级工所需材料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上传应清晰无遮挡物。【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学历证书 | |||||||||
1、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提交 | |||||||||
学历证书 | 申请人自备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学历证明应真实有效,不得随意变更、篡改修改。【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
学信网认证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学信网认证应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
2、学历若存在学历遗失的 | |||||||||
所在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无【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应盖有公章有效,复印件无效【展开】 | |
(三)、参加晋级考试的考生 | |||||||||
1 |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无【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或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申请人自备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无【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
(四)、毕业证书或在校凭证 | |||||||||
1、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 | |||||||||
毕业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无【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展开】 | |
2、若为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 |||||||||
应届毕业生在校凭证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无【展开】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展开】 | 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展开】 | |
(五)、职业技能鉴定承诺书 | |||||||||
1 | 职业技能鉴定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符合条件;2、工作年限【展开】 |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报名指南【展开】 | 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材料一律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截图电子版,大小适中,内容须清晰可见。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驳回,若经审核提供虚假材料,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并追究相关责任。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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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
审查标准 综窗人员将依照下列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一、基本条件 (一)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二)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 考生报考年龄下限以《劳动法》规定就业年龄为基础,结合规范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进行核算;年龄上限以《劳动法》规定退休年龄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①相关职业: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消防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人民警察、保卫管理员、消防员、消防指挥员、消防装备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森林消防员、森林火情瞭望观察员、应急救援员、物业管理员、保安员、 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电工、安全员。 ②相关专业: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物联网应用技术、物业管理、保安、建筑设备安装、消防工程技木、给排水施工与运行。 ③相关专业: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保安、物业管理。 审核标准来源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职业编码:4-07-05-0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批准)(1)申请人应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件照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于原件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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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6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对考试成绩予以公示公布。 |
审查标准 组织报名者进行理论和消防职业技能实操鉴定考试。【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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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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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 |
结果名称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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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审批结果样本).pn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规范性文件】关于同意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函 |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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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同意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函 |
发布号令(文号) | 劳社部【2005】235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进行初级、中级、高级技能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 公安部消防局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五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是承担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 职业资格证书由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将鉴定合格人员名单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汇总,由公安部消防局核定。职业资格证书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填写格式和编码方案统一办理,经公安部消防局验印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将《职业资格证书》送交本人。 【展开】 |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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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理论50元;实践技能操作五级120元,四级150元,三级190元,二级实践技能操作230元、技师评审240元,一级实践技能操作260元、技师评审280元。 |
收费依据 |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京改发【2015】144号)。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备注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京发改〔2015〕144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 市公安局消防局: 你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 (消办发字[2014]5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现将你局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0 元,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技师评审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请你局持本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局按规定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管理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函自 2015 年 2 月1 日起执行。专此函复。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技师评审收费标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 技师评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技师评审 职业资格五级,实践技能操作考试120 元。 职业资格四级,实践技能操作考试150 元。 职业资格三级,实践技能操作考试190 元。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实践技能操作考试230元,技师评审240元。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实践技能操作考试260元,技师评审280元。 注: 1、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评审实行笔纸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每人 50元。 |
1、鉴定信息公布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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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关注“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网、北京消防微信公众号,持续了解鉴定动态。 |
2、报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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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网址:http://xfhyjd.119.gov.cn/),点击“考生注册报名”按键或“考生预约报名入口”飘窗后进行注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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