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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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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企业需要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并上传提交相关真实性审核材料。我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出具备案结果。不通过的告知企业未通过或告知需补充提交的材料。(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企业需要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并上传提交相关真实性审核材料。我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出具备案结果。不通过的告知企业未通过或告知需补充提交的材料。(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商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1.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来源:《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条);2.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来源:《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六条);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来源:《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九条)3.注册地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办理;隶属于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组团企业在所属区商务局(商务金融局)办理。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50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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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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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19040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56701202G211101904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56701202G211101904000005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商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15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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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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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所有上传电子版文件请加盖公章;2.境外机构参照境外投资事项办理;3.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4.注册地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办理;隶属于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组团企业在所属区商务局(商务金融局)办理。5.企业自行在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查询备案结果,备案(核准)申请通过后,点击证书查询-操作-打印回执,请参照回执中提示信息,凭借回执及相关材料至主管部门领取境外投资备案(核准)证书。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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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新设) | |||||||||
(一) | 境外投资备案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投资主体名称是否填写准确,写全称; 2.投资路径(仅限第一层及境外企业):如企业有投资路径,则企业应用中文如实填写企业投资路径名称及国别地区;如企业没有投资路径,属于直接境外投资的,则直接填写境外企业最终目的地的境外企业名称及国别地区。; 3.境外最终目的地:是指“申报企业”在境外设立的最后一级企业所在地,即投资最终用于项目建资最终用于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等的所在地; 4.投资规模:投资总额为中方和外方共同的投资总额,企业是否认真如实填写投资总额,并且与出资决议内容一致。折算汇率部分要以近期汇率为主。需要注意:投资总额要大于等于注册资本; 5.中方出资币种和金额(单位:万):出资币种和出资金额,是否与出资决议内容一致; 6.项目简况:是否如实填写项目简况,项目简况内容应包括并不限于投资目的地境外企业的实际经营内容、规模、产品/市场、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回收周期等。如属于并购类投资,需要包括并购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财务状况以及具体收购方案等; 7.境外投资备案表盖章处:是否加盖境内投资主体公章; 8.股权结构:不能含有中国籍自然人; 9.企业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此文件同时扫描上传到系统中。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10.需提供电子版1份,文件格式为PDF; 11.该材料具有样例,需按照固定模板填写、字体清晰、内容无缺漏; 12.该材料需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企业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此文件同时扫描上传到系统中。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展开】 |
或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回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需加盖企业公章,填写日期; 2.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时间等需填写完整; 3.需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 4.该材料无固定格式,按照样例要求提供; 5.该材料在申请通过后可在系统中下载打印,现场领取时需提交回执和原证书。【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企业申请已在系统审核通过,现场领取时只需提交系统中打印的回执【展开】 | |
(二)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章程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章程需符合投资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且包含境外企业公司基本信息及规章制度等内容。如果为外文的,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外文及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境内主体公章;境外企业为中外合资类型的需提交中方与外方签署的合资协议; 2.需提供电子版1份,文件格式为PDF; 3.该材料具有样例,需按照固定模板要求提供; 4.该材料需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加盖公章,外文文件请附翻译件。设立境外机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展开】 |
或对外投资并购的合同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并购类企业一般情况下提交并购协议(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并购协议需要包含出让方和受让方对于标的公司股权的并购的基本信息,并经过双方盖章确认。并购协议里面的金额内容需要与出资决议和境外投资备案表此次投资金额相一致。如果为外文的,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中文翻译件需要加盖境内主体公章;境外企业为中外合资类型的需提交中方与外方签署的合资协议; 2.需提供电子版1份,文件格式为PDF; 3.该材料具有样例,需按照固定模板要求提供; 4.该材料需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加盖公章,外文文件请附翻译件。设立境外机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展开】 | |
(三) | 董事会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董事会决议的公司名称需与申请单位一致,决议内容要有设立境外企业的基本情况,需要附决议的董事签署页; 2.涉及股权变更和主体划转时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3.需提供电子版复印件1份,文件格式为PDF; 4.该材料具有样例,需按照固定模板要求提供; 5.该材料需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复印件加盖公章。【展开】 |
或出资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出资决议的公司名称需与申请单位一致; 2.根据企业章程的要求,可提交对应的出资决议。决议内容要有设立境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果提供的是股东会决议,法人股东需要盖法人章(公司章)。出资决议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需要附决议的签署页。 3.股权变更和主体划转时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4.需提供电子版复印件1份,文件格式为PDF; 5.该材料具有样例,需按照固定模板要求提供; 6.该材料需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复印件加盖公章【展开】 | |
(四)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可以自拟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的标题内容,但是提交材料内容应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来源情况说明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内容;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自行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含对此次投资境外企业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行业情况、投资规模、本企业在此国家此行业的竞争力及投资资金使用用途进行详细的阐述分析、并包含投资资金回收周期,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等措施,应该是境外投资备案表项目简况内容的展开描述; 3.投资资金来源说明。企业需要用文字描述出此次投资资金来源的说明,并用一段话进行表述; 4.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此项内容一般应包含本次投资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环境及经济环境、并分析这些投资环境对本次投资可行性与否的影响等相关内容; 5.并购类企业需要提交对境外企业的法律或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报告。可以自行撰写报告,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出具; 6.并购目标公司原始股东不得含有中国籍自然人; 7.包括:尽职调查(仅并购类提供)、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8.需提供电子版1份,文件格式为PDF; 9.该材料具有样例,需按照固定模板要求提供; 10.该材料需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包括:尽职调查(仅并购类提供)、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加盖公章。设立境外机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展开】 |
(五) |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并购类对外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此文件同时扫描上传到系统中; 2.需加盖境内主体公章; 3.需提供电子版1份,文件格式为PDF; 4.该材料具有样例,需按照固定模板填写、字体清晰、内容无缺漏; 5.该材料需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并购类对外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此文件同时扫描上传到系统中。设立境外机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展开】 |
(六)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容缺后补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需按照网站模板填写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内容,承诺书盖章处需加盖境内主体公章。承诺书抬头应该写北京市商务局或商务部; 2.如投资主体为多个境内投资主体,则这些境内主体需要分别按照模板加盖公章; 3.真实性承诺书第二页内容,应该附上本项投资决策人员签字单,投资决策人员应包含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出资决议的签字。(a)本次投资决策人员签字单(加盖公章)投资决策人员名单需包含出资决策人名单,如投资决策人为法人股东,则姓名及职务内容处需填写该法人股东企业名称,身份证号处:填写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并加盖该法人股东公章。(b)如果投资决策人为自然人,则姓名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处填写为身份证号码。(如投资决策人为外籍自然人,则姓名处填写护照姓名、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护照号码)。(此项签字处需为自然人亲笔签字,不可以使用手签章、人名章及电脑打印字体等); 4.所有法人股东投资决策人需提交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该法人股东公章,自然人投资决策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需提供电子版1份,文件格式为PDF; 6.若无法及时提供,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交材料; 7.该材料具有样例,需按照固定模板填写、字体清晰、内容无缺漏; 8.该材料需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所有上传电子版文件请加盖公章;2.境外机构参照境外投资事项办理;3.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4.注册地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办理;隶属于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组团企业在所属区商务局(商务金融局)办理。5.企业自行在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查询备案结果,备案(核准)申请通过后,点击证书查询-操作-打印回执,请参照回执中提示信息,凭借回执及相关材料至主管部门领取境外投资备案(核准)证书。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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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收件 |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给予受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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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
审查标准 在北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除外。注册在北京的中央企业除外。提交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符合条件,予以网上批复,出具证书;不符合条件,不予网上批复,出具证书并告知原因。 |
审查标准 在北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除外。注册在北京的中央企业除外。符合国家政策的予以通过。【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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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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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无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
结果名称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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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结果样本.doc |
有效时间 | 公司自领取本证书之日起2年内,未从事所列境外投资,证书自动失效。 |
无
【部门规章】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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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样式见附件2),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备案管理吗? |
---|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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