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实施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112014029000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设定依据: |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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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展开】 | ||
【部门规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
依据名称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展开】 | ||
【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依据名称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六、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余条款依此修改。 将第七条修改为:“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展开】 | ||
【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 ||
依据名称 |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发布号令(文号) | 建办市〔2007〕54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二、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展开】 | ||
【规范性文件】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依据名称 | 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 ||
发布号令(文号) | 建办市〔2018〕48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做好现场实名认证工作。【展开】 | ||
【规范性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依据名称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
发布号令(文号) | 建办市〔2021〕25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二、工作内容(一)启用电子证书。2.自2021年8月1日起,河北等15个省(区、市)及前期开展试点的北京等4个省(市)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自2022年1月1日起,上述省(区、市)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展开】 | ||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发〔2017〕68号,2021年11月23日修订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14建造师【展开】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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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建造师注册企业更名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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