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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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住所是指:已破产无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出具的有关证明。 取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来源:《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 )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 ||
| 办理时间 | :00 - 17:30;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工作日上午8:30-18:00( 延时服务时间:周六、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8:00( 延时服务时间:周六、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8:00( 延时服务时间:周六、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8:00( 延时服务时间:周六、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8:00( 延时服务时间:周六、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8:00( 延时服务时间:周六、日9:00-16:03(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8:00( 延时服务时间:周六、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B区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办事大厅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邮箱: xin@jtgl.beijing.gov.cn【展开】 咨询电话: (010)1212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分所咨询台【展开】 网上咨询: http://jtgl.beijing.gov.cn/【展开】 咨询信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档信科【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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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2007005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112007005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11200700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1号)三、服务方式(一)集中办理。该事项进驻车辆管理所及各分所办事大厅、市及相关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的接收、受理和送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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