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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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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电影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部门规章 (1)本事项所指的国产影片是国产故事片(含儿童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专题片。 (2)境外主创人员是指境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从事电影创作的导演、编剧、摄影、主要演员。 (3)国产故事片原则上不得聘用境外导演,其他主创人员一般也应是我国境内公民。因题材、技术、角色等特殊需要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批准后方可聘用; (4)主要演员中聘用境外的主角和主要配角均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5)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专题片因特殊需要聘请境外主创人员的,参照故事片聘请境外演职人员规定执行。 (来源:《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广发影字[2001]1451号) 2、申报对象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电影电子政务平台提出申请,填报正确、提交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文件。对因不符合规定受理条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说明具体原因或补齐其他材料。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层A区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邮箱: bjdyj@bjxcb.gov.cn【展开】 咨询电话: 北京市电影局电话:(010)55569100;北京市电影局电话:(010)5556920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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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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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82006003 | 事项编码 | TE1100000934577D232000182006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1100000934577D23200018200600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分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电影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dy.chinafilm.gov.cn/(“影片拍摄”相应申请可查看是否办结、是否有退回意见) 电话查询:北京市电影局电话:(010)55569100;北京市电影局电话:(010)55569200 邮件查询:bjdyj@bjxcb.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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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纸质材料提交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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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影片第一出品单位(公司已注册)登录国家电影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s://dy.chinafilm.gov.cn/),登录公司账户,进行办理事项网上申报后,将上述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送交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或怀柔国际影视摄制中心政务服务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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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聘请或变更境外主创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境外主创申请需为国家电影局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导出打印的版本,有申请编号,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申请书抬头需为北京市电影局; 3、原件1份; 4、有固定格式:该材料已按照样例固定模板填写; 5、由申请人自备。【展开】 | 《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展开】 |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可以直接打印,申请单位盖章【展开】 |
二 | 境外主创人员基本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基本情况由申请人自行出具,有申请编号,包含姓名、职业、身份证(护照)号、性别、出生年月、经历、代表作品及其他情况,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原件1份; 3、有固定格式:该材料已按照样例固定模板填写; 4、由申请人自备。【展开】 | 《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展开】 | 包括出生年月、性别、职业、经历、代表作品等【展开】 |
三、境外主创人员材料 | |||||||||
(一) | 主创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由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展开】 | 【展开】 |
或主创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中国护照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居民中国护照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中国护照; 2.原件; 3.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出具。【展开】 | 《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展开】 | 【展开】 | |
四 | 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单信息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需提交历次变更批复复印件; 2、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单(或延期批复)需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自备正本复印件一份; 4、正本由电影局或广电局或新闻出版局核发。【展开】 | 《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展开】 | 【展开】 |
或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正本由电影局或广电局或新闻出版局核发。 2、申请人自备正本复印件一份。 3、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单信息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需提交历次变更批复复印件; 4、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单(或延期批复)需在有效期内。【展开】 | 《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影片第一出品单位(公司已注册)登录国家电影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s://dy.chinafilm.gov.cn/),登录公司账户,进行办理事项网上申报后,将上述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送交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或怀柔国际影视摄制中心政务服务站。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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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 |
审查标准 申报对象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如果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合格退回补充材料。 |
审查标准 申报对象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在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已提出申请,并提交正确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纸质文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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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0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人员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内容审查合格,送局领导审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同意或退回申请。 |
审查标准 根据《聘用境外主创人员参与摄制国产影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1、境外主创人员是指境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从事电影创作的导演、编剧、摄影、主要演员。 2、国产故事片原则上不得聘用境外导演,其他主创人员一般也应是我国境内公民。因题材、技术、角色等特殊需要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批准后方可聘用。 3、主要演员中聘用境外的主角和主要配角均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4、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专题片因特殊需要聘请境外主创人员的,参照故事片聘请境外演职人员规定执行。【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1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根据审核情况,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拟制批复。 |
审查标准 1.国产故事片原则上不得聘用境外导演。2.主要演员中聘用境外的主角和主要配角均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不得与从事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合作,也不得聘用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电影摄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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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0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
发证 | 2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1、同意国产影片聘用境外演职人员的批复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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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同意国产影片聘用境外演职人员的批复 | |
结果名称 | 同意国产影片聘用境外演职人员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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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同意国产影片聘用境外演职人员的批复(审批结果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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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法人、其他组织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组织合作摄制电影;但是,不得与从事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合作,也不得聘用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电影摄制。 合作摄制电影符合创作、出资、收益分配等方面比例要求的,该电影视同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摄制的电影。 境外组织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展开】 |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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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电影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 电影制片单位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电影片;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电影片。 电影制片单位和持有《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到境外从事电影片摄制活动。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从事电影片摄制活动。【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申请需要在国家电影局电子政务平台提交吗?入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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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国家电影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s://dy.chinafilm.gov.cn/)提交电子申请,入口为“电影业务”->“影片拍摄申报”->“影片拍摄”->“待办”->“新建-影片聘请或变更境外主创申请”。 |
2、境外主创人员指哪些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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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主创人员是指境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从事电影创作的导演、编剧、摄影、主要演员。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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