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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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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区以区为单位报送,申报人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齐全,符合当年评选文件规定。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六里桥:(010)89150066【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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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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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805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805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805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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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评选名额将结合本市基础教育发展形势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情况确定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特级教师评选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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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按照评选当年文件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特级教师申报表填写真实,完备,盖章符合要求;民主测评结果表符合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少于所在单位在职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含),且同意推荐的比例不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含)的要求;推荐名册完备无误。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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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特级教师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5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填表说明 1.填写内容必须具体、真实、准确。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2. 请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3.每份申报材料需填写申报材料目录并打印装袋, 填写并打印“特级教师报送材料档案袋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见附件1和附件2) 4.申报表中照片可彩色打印。 5. 表中部分字段填写说明: “单位类型”填写:幼儿园、小学、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初中、高中、完中、其他、特殊教育、职业高中。 “单位性质”填写:公办、民办。 “任教学段”填写: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等,任教多学段可就高。 附件1 区县 X X 区 编号 东中数1号 申报学科 中学数学 学 校 X X X 中 学 姓 名 X X X 注:请用A4纸打印并贴在档案袋正面 附件2 北京市特级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区: 单位: 姓名: 编号: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一、基本材料 1 《北京市特级教师申报表》(原件一式7份)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如无可不交) 3 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 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和填写,排列顺序要和填写顺序一致,不需装订) (1) (2) …… 5 民主测评结果表 6 …… 二、近五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情况类(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和填写,排列顺序要和填写顺序一致,不需装订) 1 2 3 4 …… 三、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或论著原件3件(若超过3件即按要求提供复印件) 注:此表为参考表样,可加项。【展开】 | 当年评选评选工作规定【展开】 | 【展开】 |
二 | 北京市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结果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内容完备,加盖公章【展开】 | 《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展开】 | 【展开】 |
三 | 特级教师人选推荐名册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内容完备【展开】 | 《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按照评选当年文件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特级教师申报表填写真实,完备,盖章符合要求;民主测评结果表符合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少于所在单位在职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含),且同意推荐的比例不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含)的要求;推荐名册完备无误。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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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条件的受理 |
审查标准 符合当年评选文件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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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8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发布决定 |
审查标准 当年评选文件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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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授予决定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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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授予决定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授予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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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关于授予XX等同志北京市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规范性文件】特级教师评选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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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特级教师评选规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教人〔1993〕3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评选特级教师的程序; (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特级教师多长时间评选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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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每3年进行一次,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评选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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