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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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新增、范围调整、主体变更授权批复核发的审查标准: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授权延期的审查标准:企业为主体项目经区政府同意继续实施后,涉及项目范围等重要事项同步调整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后。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95159【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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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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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12039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503996K211101203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503996K2111012039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yewu.ghzrzyw.beijing.gov.cn/gwxxfb/cxghghhyys/shjgztc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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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已赋权的区(功能区)由承接主体审批。其他区域项目,市储备机构为主体、市区联储及企业为主体项目由市规划自然委审批,区储备机构为主体项目由相关分局审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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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所有情况下 | |||||||||
(一) | 一级开发授权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用制式A4纸打印; 2、内容无遗漏,申请单位和通过联席会项目主体一致; 3、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 4、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展开】 | 关于优化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京审改办函【2014】2号)【展开】 | 【展开】 |
(二) | 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用制式A4纸打印; 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展开】 | 关于优化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京审改办函【2014】2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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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 |
审查标准 新增、范围调整、主体变更授权批复核发的审查标准: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授权延期的审查标准:企业为主体项目经区政府同意继续实施后,涉及项目成本、范围等重要事项同步调整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后。【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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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2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 XX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
审查标准 新增、范围调整、主体变更授权批复核发的审查标准: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授权延期的审查标准:企业为主体项目经区政府同意继续实施后,涉及项目成本、范围等重要事项同步调整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后。【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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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3个工作日 | 部门经办人员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的批复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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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的批复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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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的批复.doc |
有效时间 |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时限 |
无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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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国土市〔2005〕54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以下简称土地储备开发)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本市土地储备开发管理工作,并委托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和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展开】 |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流程示意图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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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流程示意图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国土市〔2005﹞54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市国土局会同相关部门 1、确定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委托或招标)2、下达土地一级开发批复3、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展开】 |
【规范性文件】关于优化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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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优化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审改办函〔2014〕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一)项目授权及规划条件报审 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项目主体依据市政府审批文件申报授权及规划条件。对储备机构为主体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后国土部门核发授权批复;对于企业为主体项目,由国土部门核发授权批复后规划部门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怎样提高办事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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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符合要求准确齐全;2.缩短审核审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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