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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实施清单

2
08
11110000000026833B
市教委
110000000000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编码: 11110000000026833B2000805011002
实施主体: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行使层级: 市级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展开】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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