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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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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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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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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医疗机构评审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评审工作报告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评审结论。(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评审工作报告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评审结论。(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医院评审申请书; (二)医院自评报告; (三)评审周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四)评审周期内各年度出院患者病案首页信息及其他反映医疗质量安全、医院效率及诊疗水平等的数据信息;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1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07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723001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92921359M2000723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92921359M2000723001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1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评审组织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评审的技术性工作的专门机构。评审组织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是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适宜第三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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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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