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7
11110000MB166401XP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农机事故责任复核
11110000MB166401XP2110718020002
0
6fdbf8ed-e9f3-4f81-aeb8-2e29d116892b
070b7fa1-f161-4106-98e1-22e12e69f1da
2
07
市农业农村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A岛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当事人对农机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农机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任何一方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或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农机事故责任复核\"]","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070b7fa1-f161-4106-98e1-22e12e69f1da","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1","DATA_FLAG":"","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农业农村局","POWER_NAME":"农机事故责任认定","ITEM_ATTRIBUTE":"04^05^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H1800502","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deffb9ff-0f95-4221-96ef-b122cd277844","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北京市统一行政审批管理平台","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1
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1666760&bizMode=normal&openRouteEnvFlag=prod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农机事故责任复核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当事人对农机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农机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任何一方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或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A岛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23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www.beijing.gov.cn/hudong/hdjl/com.web.writeletter.bsWriteNotice.flow?type=1&servicePlaceId=18【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网址:

http://www.beijing.gov.cn/hudong/hdjl/com.web.writeletter.bsWriteNotice.flow?type=3&servicePlaceId=18【展开】

基本编码 110718020002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66401XP2110718020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MB166401XP2110718020002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2028409;备用:(010)89150234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市级受理、市级复核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农机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复核申请包含申请人信息要素: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必须签字并标注日期。【展开】《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农机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农机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展开】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符合条件受理农机事故认定复核申请

    审查标准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或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3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作出农机事故认定复核结论

    审查标准

    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经复核认为农机事故认定符合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经复核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作出撤销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制证4个工作日进驻部门人员1、农机事故复核结果文书
    发证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农机事故复核结果文书

    送达方式
    其他:农机事故处理人员直接送达

农机事故复核结果文书
结果名称农机事故复核结果文书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附件2 :农机事故复核结果文书.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依据名称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农业部令2011年第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农机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农机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展开】

是否收费:

1、当事人对农机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农机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多久向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日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