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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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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参加3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四)参加1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报专业”级别)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 (来源:《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2〕22号)第三部分报名条件。请依据当年我市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查看路径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热点服务—人事考试—考试通知,选择相应年份查看当年该项考试的报考文件。(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 二、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客观。 三、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的材料原件图片(图片须清晰完整;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时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图片)。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办公);北京市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办公)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城区长青园路长青园1号楼110、112室 北京市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西城区樱桃二条8号院3号楼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3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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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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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208017 | 事项编码 | 1111000068835060602002014208017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68835060602002014208017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是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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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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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报考平台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 |||||||||
(一) | 身份与学历学位信息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请依据当年我市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查看路径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热点服务—人事考试—考试通知,选择相应年份查看当年该项考试的报考文件。(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 2、报考人员须本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系统核查无论通过与否均可继续报名流程)。 3、若提示证件号码已注册,请确认是否已注册,可通过【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进行查询,若没有信息可以继续注册。若查询到注册信息,忘记密码问题或手机号码已更换,需要找回密码的,请咨询考试组织机构。【展开】 |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2〕22号),报考人员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请依据当年我市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查看路径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热点服务—人事考试—考试通知,选择相应年份查看当年该项考试的报考文件。(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展开】 | 【展开】 |
二、填写报考信息 | |||||||||
(一) | 报考级别、专业报考信息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提交信息符合当年报名文件所列报名条件;提交信息不符合当年报名文件所列报名条件。 2、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客观。 3、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的材料原件图片(图片须清晰完整;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时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图片)。 4、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5、签署告知承诺书后需要撤回承诺的,需在提交报名信息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6、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接受人工审核。 请参看我市当年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查看路径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热点服务—人事考试—考试通知,选择相应年份查看当年该项考试的报考文件。(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展开】 |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2〕22号),报考人员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请依据当年我市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查看路径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热点服务—人事考试—考试通知,选择相应年份查看当年该项考试的报考文件。(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展开】 | 【展开】 |
三 |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展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中附件1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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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报考人员 |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 |
审查标准 1、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客观。2、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的材料原件图片(图片须清晰完整)。 请参看我市当年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查看路径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热点服务—人事考试—考试通知,选择相应年份查看当年该项考试的报考文件。(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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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系统管理员 | 资格审核通过,予以受理。资格审核不通过,须在法定工作日与审核机构联系。 |
审查标准 提交信息符合当年报名文件所列报名条件;提交信息不符合当年报名文件所列报名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网报系统 | 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
审查标准 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系统管理员 | 1、告知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结果 |
送达方式 | |||
---|---|---|---|
![]() |
无
告知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结果 | |
结果名称 | 告知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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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告知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以该项考试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为准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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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展开】 |
【规范性文件】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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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应急〔2019〕8 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章第六条 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第二章第七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一般应按照专业类别考试。第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确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展开】 |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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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发〔2022〕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一条《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方案》(见附件)自2022年起实施。除调整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外,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其他考试报名条件不变。第四条 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应,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五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职业资格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严格制定考试大纲,认真履行命审题职责,在考试中加强对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力度,严厉打击考试违纪行为,强化对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估和继续教育,确保政策落地后职业资格水平不降低。【展开】 |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 考试费和考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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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客观:56元/科;2、主观:64元/科 |
收费依据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等8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2〕375号)第一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等8项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收取考试费56元/人/科(客观)、64元/人/科(主观)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备注 | 考试报名服务事项不收费 |
1、如何找回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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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若未能找回,可在考试报名期间,考生可联系各区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用户名查询和密码重置。 |
2、资格审核已通过,但没有按时缴纳考试费,还能补缴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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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没有按时缴纳考试费,报名已经结束,是不能补缴的。视为自动放弃。 |
指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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