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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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旅游组团社可以通过管理系统申请换发或者补领签证专办员卡: (一)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 (二)有效期内因正常损耗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有效期内签证专办员卡遗失的。 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原因换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应当将原签证专办员卡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上交文化和旅游部销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出境旅游组团社应当在到期前2个月内申请。逾期未申请换发的,原签证专办员卡自动失效作废;签证专办员卡失效后再次申请换发新卡的,自文化和旅游部收到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递交的材料之日起,6个月后予以办理。 因前款第三项原因补领的,出境旅游组团社应当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载有遗失声明的报纸等材料。遗失声明应当在本地区市级以上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并明示旅行社名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遗失证件的签证专办员姓名及证件号码。(《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文旅国际发〔2020〕8号,第六条)2.申报材料准确无误,形式符合要求,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材料齐全并已在“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申请“遗失补办”的予以受理。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岛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70;(010)89150050【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22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786141200202200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786141200202200100003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一)每家出境游组团社最多可申报5名签证专办员。(二)欧盟成员国、韩国、朝鲜、马里、佛得角、加纳、黑山等国家要求每家中国出境游组团社的签证专办员中最多有2人办理这些国家的旅游团签证。请在这些国家之后的“备注”栏中每个最多填报2名签证专办员。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现场核验材料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遗失补办需先登报挂失,应为本市市级以上报纸。 2.在递交遗失补办材料前,需登录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管理系统,找到要遗失补办的专办员,按系统提示进行遗失补办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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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遗失补办需先登报挂失,应为本市市级以上报纸。 2.在递交遗失补办材料前,需登录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管理系统,找到要遗失补办的专办员,按系统提示进行遗失补办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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