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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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申请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属于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三)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或策略; (四)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和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五)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符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六)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整体持续增长; (七)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或具有发明专利申请; (八)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九)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来源:依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材料应填写完整无漏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申请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8层805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317:(010)55536324【展开】 网上咨询: http://zscqj.beijing.gov.cn/【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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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2040015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231Y211204001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231Y2112040015000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请将填写好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请书》电子版原件(Excel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申报单位证明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材料》电子版原件上传至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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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请将填写好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请书》电子版原件(Excel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申报单位证明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材料》电子版原件上传至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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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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