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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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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符合《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3〕22号)有关规定,根据当年发布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通知,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符合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在京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主体建设。 第十二条 申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京科研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0万元,新领域、新业态可适当放宽。 (二)研究方向符合本市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具有相应的科研组织管理制度,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本市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掌握相关细分领域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成果孵化能力。 (三)实验室主任应由本领域具有领导能力、德才兼备的科学家或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担任,具有广阔的科研视野和敏锐的前瞻判断力。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重任。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少于40人,队伍相对稳定、专职投入实验室建设发展。 (四)现有固定人员近三年内无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科技伦理违规行为;未列入相关部门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无其他在惩戒期内的失信情形。 (五)能够凝练关键科学问题或技术难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目标和技术路线,产出重要科技成果。 (六)申报实验室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七)依托单位具备较强科研投入能力,能够为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销售收入一般应在10亿元(含)以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技术含量高、资金投入大、投资周期长的科技型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研究开发费用不少于2亿元;同时,近3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8827142;(010)5557777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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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070400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22342110704003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2234211070400300006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专家评审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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