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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档案局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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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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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档案局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1)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来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四条) (2)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来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六条) (3)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快递申请办理该事项。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齐全、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申请材料齐备、规范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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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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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档案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来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四条) (2)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来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六条) (3)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快递申请办理该事项。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齐全、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申请材料齐备、规范的予以受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5567738【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1075002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001X12001075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001X12001075002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档案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55567738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国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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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验收申请材料及内容应齐全、完整,反映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3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A4纸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 2.内容不能有遗漏,联系地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格式准确无缺漏,无明显文字错误,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信息填写一致,法人要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一致,审查决定书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3.企业盖章覆盖申请人名称和申请日期,公章与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展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展开】【展开】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2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A4纸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 2..按照范本的内容及格式要求介绍项目概况与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3.项目名称与申请表中的项目名称一致;公章与申请表中的建设单位名称一致,公章覆盖日期。【展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验收申请材料及内容应齐全、完整,反映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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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申请人/

    审查标准

    1.可通过窗口申请、快递申请、网上申请办理该事项。申请材料应与范本一致。如通过窗口/快递申请办理该事项,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应A4纸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该事项,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2.内容不能有遗漏【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标准

    1.格式与范本是否保持一致;2.纸质版材料是否采用A4纸打印; 3.材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错漏; 4.是否加盖单位公章,公章是否与申请表中的建设单位名称一致,盖章是否覆盖申请日期;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2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作出准予/不准予行政决定

    审查标准

    1.确认申请办理事项的单位是项目建设单位;
    2.是否存在明显的文字错漏;
    3.是否加盖单位公章,公章是否与申请表中的建设单位名称一致,盖章是否覆盖日期;
    4.准予的条件: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结果名称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项目档案验收意见(示范文本).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规范性文件】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依据名称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档发〔2006〕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展开】

是否收费:

1、办理此事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2、办理此事项的时间要多长?
12个工作日
3、办理此事项咨询电话是多少?
咨询电话:(010)5556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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