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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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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1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办理工作每年办理两次,转出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转入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31日,下半年9月1日至30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办理工作每年办理两次,转出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转入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31日,下半年9月1日至30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凡是北京自考生按照转考政策规定,可向北京自考办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职成厅〔2020〕3 号) 2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 在转入地已经具有考籍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89150066【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705004000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有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转出:接收自考生合格课程转出的申请,审核登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发放到全国自考电子转考平台。 转入:按规定时间自全国自考电子转考平台下载外省的考生数据,依考生申请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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