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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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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次
到现场次数
1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办理工作每年办理两次,转出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转入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31日,下半年9月1日至30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办理工作每年办理两次,转出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转入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31日,下半年9月1日至30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凡是北京自考生按照转考政策规定,可向北京自考办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职成厅〔2020〕3 号) 2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 在转入地已经具有考籍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93989【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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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00070500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705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705004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转出:接收自考生合格课程转出的申请,审核登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发放到全国自考电子转考平台。 转入:按规定时间自全国自考电子转考平台下载外省的考生数据,依考生申请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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