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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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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1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办理工作每年办理两次,转出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转入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31日,下半年9月1日至30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办理工作每年办理两次,转出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转入工作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至31日,下半年9月1日至30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1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凡是北京自考生按照转考政策规定,可向北京自考办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职成厅〔2020〕3 号) 2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 在转入地已经具有考籍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89150066;考试院自考业务咨询电话:(010)89193989-6【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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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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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0500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705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705004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www.bjeea.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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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9193989-6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转出:接收自考生合格课程转出的申请,审核登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发放到全国自考电子转考平台。 转入:按规定时间自全国自考电子转考平台下载外省的考生数据,依考生申请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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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转入地准考证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准考证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准考证上可能包括考生的其他信息,如报考信息、考试信息、毕业信息、从身份证提取的头像及其他提示信息,这些信息有无均可。 2、准考证为考生用A4纸自行打印。 3、信息需与转入地自考系统中一致。【展开】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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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 | 将申请内容下载到本地 |
审查标准 1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凡是北京自考生按照转考政策规定,可向北京自考办提交材料,提出申请:(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职成厅〔2020〕3 号) 2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 在转入地已经具有考籍【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 | 进行电子登记 |
审查标准 1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 材料真实,可验证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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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20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 | 通过平台审核,数据上传成功 |
审查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文件规定的,(来源: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职成厅〔2020〕3 号)予以办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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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3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 | 1、考籍转出手续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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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考籍转出手续 | |
结果名称 | 考籍转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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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自考个人中心的“考籍信息查询”.pn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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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您好!我人力本马原和近代史已经通过,我需要把成绩转到湖南,但人力本的我还想继续考,我用下面这个方法可以吗,新添加一个专业,再考一次近代史和马原,把新专业的成绩转走,会影响到我原有的人力本专业考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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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把成绩转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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