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0
11110000000027174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普通化妆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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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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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市药监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需使用国家局系统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现场以提供导办服务形式实现)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需使用国家局系统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现场以提供导办服务形式实现)
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来源:《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网上提交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妆品备案资料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除注册商标、网址、专利名称、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或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如维生素C等),所有其他文字均应完整、规范地翻译为中文,并将原文附在相应的译文之后。 2.化妆品备案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签章齐全,具有法律效力。境外企业及其他组织不使用公章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字。 除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资料原件外,备案资料均应由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逐页加盖公章。使用带有电子加密证书的公章的,可直接在电子资料上加盖电子公章。备案资料中如需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签章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可授权该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的签字人签字。授权委托签字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公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应当写明授权签字的事项和范围。 3.化妆品备案资料内容应完整、清晰,不得有涂改、粘贴,不得含有无关内容。 4.化妆品备案资料中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其他计量单位时,应当折算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准确引用参考文献,标明出处,确保有效溯源;应当规范使用标点符号、图表、术语等,保证资料内容准确规范。 5.化妆品备案文本资料中主体文字颜色应为黑色,内容易于辨认,设置合适的行间距和页面边距,确保在打印或者装订中不丢失文本信息。 6.普通产品注销后再次备案时,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对于非安全性原因注销的,再次申请备案时可使用原备案资料的复印件。 7. 已备案普通产品因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地址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改变,备案人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后重新办理备案的,可使用原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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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普通化妆品备案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10个工作日为普通化妆品备案用户账号申请信息审核办理时限。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按照法规要求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产品备案信息在产品完成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可通过国家局网站自行查询产品备案信息。(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10个工作日为普通化妆品备案用户账号申请信息审核办理时限。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按照法规要求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产品备案信息在产品完成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可通过国家局网站自行查询产品备案信息。(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来源:《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网上提交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妆品备案资料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除注册商标、网址、专利名称、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或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如维生素C等),所有其他文字均应完整、规范地翻译为中文,并将原文附在相应的译文之后。 2.化妆品备案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签章齐全,具有法律效力。境外企业及其他组织不使用公章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字。 除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资料原件外,备案资料均应由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逐页加盖公章。使用带有电子加密证书的公章的,可直接在电子资料上加盖电子公章。备案资料中如需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签章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可授权该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的签字人签字。授权委托签字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公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应当写明授权签字的事项和范围。 3.化妆品备案资料内容应完整、清晰,不得有涂改、粘贴,不得含有无关内容。 4.化妆品备案资料中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其他计量单位时,应当折算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准确引用参考文献,标明出处,确保有效溯源;应当规范使用标点符号、图表、术语等,保证资料内容准确规范。 5.化妆品备案文本资料中主体文字颜色应为黑色,内容易于辨认,设置合适的行间距和页面边距,确保在打印或者装订中不丢失文本信息。 6.普通产品注销后再次备案时,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对于非安全性原因注销的,再次申请备案时可使用原备案资料的复印件。 7. 已备案普通产品因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地址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改变,备案人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后重新办理备案的,可使用原备案资料。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需使用国家局系统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现场以提供导办服务形式实现)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需使用国家局系统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现场以提供导办服务形式实现)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5527209【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1046022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11104602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111046022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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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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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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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材料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 一、境首次申请办理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境内的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应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person)提交用户信息相关资料,申请用户账号。 二、取得账号后,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按照法规要求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person)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三、产品注销应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person)提交要求提交的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材料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 一、境首次申请办理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境内的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应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person)提交用户信息相关资料,申请用户账号。 二、取得账号后,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按照法规要求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person)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三、产品注销应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person)提交要求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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