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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7
11110000000029209E
北京市司法局
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备案
11110000000029209E200071200100005
11110000000029209E2000712001000
0
971cbf0e-7a82-4470-80b7-52236ce9c5e8
780eb30c-963a-4e99-96ac-f0c121b595cd
2^3
07
市司法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二十四)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司发通〔2018〕13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 申请单位属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内容齐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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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备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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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司法局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二十四)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司发通〔2018〕13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 申请单位属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内容齐全、签字、盖章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40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区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712001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9209E2000712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9209E200071200100005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司法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 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29209_03&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s%3A//sfyw.sfj.beijing.gov.cn/xzsp/%23/loginsso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区属单位:区级受理、市级终审;市属单位、中直派驻单位:市级受理、市级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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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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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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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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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备案模板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填写准确、完整,签字齐全,印章正确【展开】《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 中办发[2016]30号 (二)坚持分类规范实施。从实际出发,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明确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 (二十四)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通〔2018〕13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八条 中央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党政机关在地方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展开】文书范本务必填写完整、盖章签字【展开】
本单位性质材料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提交本单位属于市或区属党政机关还是属于中央机关在京的垂直管理、派出机构;中央机关的垂直管理、派出机构应提供与上级单位的管理属性材料。【展开】《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 中办发[2016]30号 (二)坚持分类规范实施。从实际出发,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明确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 (二十四)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通〔2018〕13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八条 中央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党政机关在地方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展开】【展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是否在有效期之内;2、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展开】《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 中办发[2016]30号 (二)坚持分类规范实施。从实际出发,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明确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 (二十四)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通〔2018〕13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八条 中央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党政机关在地方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展开】【展开】
管理机构印章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本单位公章或法制部门印章均可。【展开】《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 中办发[2016]30号 (二)坚持分类规范实施。从实际出发,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明确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 (二十四)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通〔2018〕13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八条 中央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党政机关在地方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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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5个工作日区、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受理

    审查标准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二十四)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司发通〔2018〕13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 申请单位属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内容齐全、签字、盖章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0个工作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决定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内容齐全、签字、盖章【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5个工作日电话告知

    1、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备案通知

    送达方式
    其他:电话告知

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备案通知
结果名称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备案通知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备案通知.wps
有效时间无时限

【规范性文件】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
依据名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发布号令(文号)中办发[2016]3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二十五)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经审查,申请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展开】
【地方政府规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依据名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1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一条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展开】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法律援助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展开】
【地方政府规章】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依据名称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司发通〔2018〕13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与国有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
【展开】
【地方政府规章】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司法部
依据名称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司发通〔2018〕13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展开】

是否收费:

1、公职律师管理机构的单位性质
属于市或区属党政机关还是属于中央机关在京的垂直管理、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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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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