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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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申请补办的卫生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2)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的;(3)申请补证的资料和程序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规定。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B岛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07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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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123019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000123019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00012301900009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本表申请内容及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打印。 2、表中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和批准文号均指已获批准的卫生许可批件中载明的相应内容,且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 3、除检验报告及官方文件外,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委托生产的,还应逐页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4、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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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本表申请内容及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打印。 2、表中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和批准文号均指已获批准的卫生许可批件中载明的相应内容,且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 3、除检验报告及官方文件外,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委托生产的,还应逐页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4、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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